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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市场〔2020〕3号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相关企业:
近期,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已实现全部复工复产,但安全生产事故偶发。为认真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解决一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安全培训不规范等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自2018年我局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线以来,共有1037698人完成培训,广大一线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平台《建筑施工安全应知应会标准化教材》(以下简称《教材》)由一套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系列课件组成,分为《上岗前通用安全常识》《各工种典型事故案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典型事故案例》《复工防疫专栏》4部分。第一部分为《上岗前通用安全常识》,包括7项内容,课程表现形式有标准课件及图文动画、视频动漫系列课件。该部分是所有从业人员进入建筑工地前必须学习的内容。第二部分为《各工种典型事故案例》,目前包括工程建设类19个工种,该部分是以上工种在进入项目工地前必须掌握的内容。第三部分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典型事故案例》,目前包括9项危大工程安全教育案例,是所有从事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工人必须学习的内容。第四部分为《复工防疫专栏》,设立了防疫专栏、项目复工复产指引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免费课程等。
二、培训方式及考核
目前,实名制安全教育实行电脑及手机移动端方式进行培训及考核,所进行的相关培训均免费,企业及个人可根据具体条件选择以下任意一种培训方式。
(一)电脑端方式
各企业应登陆“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网址:http//shiming.thit.com.cn/),进入“数字化教育培训”模块进行培训,依照《教材》规定学时进行培训及组织考试(操作说明及课件要求请见附件一)。
(二)移动端方式
为方便广大学员在疫情期间进行培训,平台同时设置了手机端应用程序(工地好助手APP),学员可下载APP进行自主学习(操作说明请见附件二)。
(三)具体要求
培训与考核采取企业组织培训考核和个人自学自考相结合模式,采取以项目为单位在施工现场组织工人培训。各企业应准备好培训及考试所需仪器设备(含台式电脑、平板电脑等设备),加强培训组织,确保培训质量。授课完毕后企业应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严格按从业人员个人身份登录系统进行,考试合格自动生成个人培训记录,实时上传至实名制平台。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再次学习、考试,直至考试合格为止。为方便从业人员个人日常学习,平台设置个人自学自考功能,个人可登陆平台自行学习观看《教材》,自行进行模拟考试。
各企业应将进行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与三级教育培训有机结合,从业人员自第一次培训及考试合格之日起每满3个月,应再次接受培训和考试。从业人员因违章作业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的,应立即再次进行培训、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以项目为落脚点,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指派专门的劳务管理员督导各项目培训及考试情况,全面加强对各项目、各分包单位培训工作的检查,现场抽选人员进行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企业应立即责令项目整改,重新组织培训考试。培训及考试情况应如实记录,定期组织公示、评比。企业应通过监督、抽查、公示等多种手段,真正杜绝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及代人学习考试等问题,全力推进在深项目开展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观念,真正严格落实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疫防控认知。
(二)加强安全教育监督工作
市、区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未经安全教育上岗的情况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实行)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采取责令停工整改、黄色警示等形式的行政处罚。我局将进行抽查,并定期通报。
(三)完善平台运营服务
我局将继续委托平台服务机构结合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和培训要求,持续更新《教材》内容,改进平台功能。同时,平台也开通了24小时在线智能客服,各企业对课件及平台使用有任何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梁工,83288123 )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市住房建设局市场处,冯工,联系电话:8378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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