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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20〕116号
前海管理局,市建筑工务署,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地铁集团,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就抓紧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时完成2020年重点任务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务必重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国务院、省、市部署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落实情况已纳入国务院、省、市各级每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的重点内容。我局已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建质安〔2020〕100号,见附件1),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细化部署安排。各企业务必在企业层面高度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等要深入研究,加强组织部署、加强督导落实,确保每项重点任务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二、抓紧推进,按时完成2020年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任务督导。我局已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制定了“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路线图”(详见附件1)、“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附件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八条宣传海报”(附件4)、“深圳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操作手册”(附件5,全市所有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应按手册操作说明注册登录并接受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请各单位将本通知作为提示信息,连同本通知附件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附件6)等有关文件资料转发至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督促指导各企业、各项目认真做好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各企业、各项目要对照“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路线图”抓紧推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没有完成的要尽快落实,务必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三)整理上传完成情况。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要对照附件2表格检查要求,逐项整理填报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证明材料,于11月20日前上传至“深圳市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区住房建设部门,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照附件2逐项核查各项目上传的完成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完成。对于不重视、整改不力、不能在年底前完成任务的,要严肃通报、严厉惩处。我局将组织开展督查,对于未完成的单位,将进一步加大通报惩治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路线图
2.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专项检查表
3.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八条”宣传海报
5.深圳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操作手册
6.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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