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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表于 2017-09-12 | 查看 1201 次

深建质安〔2017〕211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一)》(粤安办〔2017〕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企业、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省住建厅、市安委会,以及我局印发的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详见附件),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组织动员部署,亲自开展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举一反三,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企业、单位要对照省安委办通报指出的大检查工作力度“层层衰减”,企业主体责任仍然落实不到位,大检查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执法不够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本企业、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有力行动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大检查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近日,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及省住建厅均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发现对大检查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将向省、市政府提出追责问责意见。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文件要求,严格采取不听取汇报、不提前通知企业、直接到企业、项目抽查的突击检查方式,对本单位监管企业、项目开展严格的督查。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汇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一).pdf

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汇总.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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