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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百日亮剑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表于 2018-01-10 | 查看 1529 次

深建质安〔2018〕1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制定了《全市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工作方案》,并于2017 年9月19 日至12 月31 日,组织开展了“百日亮剑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一)全面部署积极动员。
  2017 年9 月19 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建设工程“百日亮剑行动”动员大会,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同志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行动和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时将方案要求传达到每个监管工地。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积极学习、及时部署,并制定具体落实执行方案。
  (二)认真进行排查整改。
  本次行动开展以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总体上能够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日检、周检和月(季度)检”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排查,对管理制度和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检。在监项目基本能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台账化管理,切实落实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员,逐一跟踪整改销号。各方主体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行为进行了完善和规范。行动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全力以赴,强化落实。共出动检查人数1.8 万余人次(环比增加20%),检查项目6354 项次(环比增加16%),排查整改隐患1.8 万余项(环比增加82%)。在此期间,涌现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南山区住房建设局安监站监督员谭亮同志,于2017 年10 月26 日在检查兆邦基科技中心项目时,发现工地2 号塔吊的外侧两根附墙杆件已断裂失效,内侧附墙杆件局部变形,存在倾覆的重大风险,立即上报处理,南山区第一时间成立抢险指挥部,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态恶化,避免了事故发生。谭亮同志因此受到了省住建厅的通报表扬和我局的嘉奖。
  (三)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行动期间,市、区两级监督机构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全面加大了执法处罚力度。自行动开展以来,共作出行政处罚210 宗,罚款金额621 万元(环比增加27%,在全省排在首位);发出责令停工文书267 份(环比增加12%),发出责令整改文书2686 份(环比增加37%);对施工、监理企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共发出省动态扣分1610 份(环比增加32%),约谈企业128 家,对发生事故或重大险情的涉事企业、人员共发出39 份红色警示(环比增加70%)。
  二、活动开展成效
  (一)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
  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动员和严厉整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企业进一步树立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对建设各方主体产生了极大的触动,大家对当前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从而更加自觉地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通过自查自纠,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会”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有效改观,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够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较好履行了带班检查、带班值守等职责。
  (三)隐患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
  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危大工程能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按方案施工、按规定验收和检测或监测等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安全隐患的台账化管理和闭环整改得到有效落实。
  (四)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企业的应急意识、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方面得到了明显的加强,经受住了多次恶劣气候、重大险情的考验,成功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企业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企业的履约意识进一步增强,随意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情况明显减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对安全事故涉事企业招投标、承发包和劳务工管理情况的倒查,倒逼企业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六)安生生产形势稳定趋好。
  行动开展以来,安全事故发生数量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未发生2 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确保了特别防护期的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2017 年全市在监房屋和市政工程共发生安全事故21 起、死亡23 人,同比2016 年分别下降19%和15%。其中,2017 年下半年发生事故7 起、死亡7 人,环比分别下降50%和56%,同比均下降50%。
  三、关于排名结果的通报
  根据《工作方案》,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范围内每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对得分前十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示范工地”牌,对后十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牌。在监工地总数在100个以下的,公布前5名和后5名。现将挂“安全生产示范工地”牌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督办工地”牌工地各80各名单及相关参建单位给予公公布。(详见附件1、2)
  特此通告
  附件:1.安全生产示范工地
  附件:2.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安全生产示范工地.pdf

附件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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