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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已发生多起事故,特别是高坠事故频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分析,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源头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落实。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6月29日
深圳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不断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源头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全教育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全面承担和履行施工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现场落地生根,提升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尽量降低人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在建工地平安和谐。
二、安全教育工作内容
(一)落实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安全教育职责,进一步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各项基础工作。
目前,我市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存在“教育内容不统一”、“考核方式不统一”及“资料归档不统一”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如下:一是教育内容。三级安全教育中,公司教育内容为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教育内容为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施工班组教育内容为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应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教材准备、培训组织、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等方面的基础工作。近期,住建部发布了《工程项目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员安全指导手册》,现要求各单位以《工程项目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员安全指导手册》(可在住建部官网下载)为蓝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将该手册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并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逐条培训讲解。二是考核方式。培训后应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是资料归档。安全教育过程应全程摄影摄像,形成培训影像电子资料。要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台账,考试答卷、培训影像电子资料等三级安全教育资料应在工地现场归档备查。
(二)利用信息平台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市住房和建局现已研发完成“深圳市住房和建局安全教育数字平台(www.szjsaq.com)”,并在十个项目进行试点应用,约八千余劳务工人在该平台接受培训教育并通过考核。为充分利用该平台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自7月1日起,各项目要运用该平台的远程教育终端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体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均要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工程项目常态化培训的重要方式。二是各项目要将全体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加入人员信息库,教育培训后应进行考核。三是培训记录资料应归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备查。四是该信息平台可与现场门禁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接,对未加入人员信息库、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三)组织“安全体验馆”集中体验日活动。
目前,部分市管项目在施工现场共设置了14个“安全体验馆”。现选定6月29日为全市“安全体验馆”集中体验日。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体验工作,组织项目人员通过“安全体验馆”进行轮训。每个项目体验教育过程影像资料应放施工现场归档备查。
(四)组织“培训夜校”统一培训日活动。
今年以来,所有市管项目均定期组织了“培训夜校”活动,监督机构也利用“培训夜校”的平台组织了近三十场“送教下工地”的培训活动。现选定6月29日为全市“培训夜校”统一培训日。各项目应在当天组织统一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以《工程项目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员安全指导手册》、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结合“深圳市住建局安全教育数字平台”的应用。监督机构将于6月29日当天组织专家,选取保障性住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举行“送教下工地”培训活动。每个项目学习培训过程影像资料应放施工现场归档备查。监督执法人员将在当天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五)做好“每日班前教育”微信上报工作。
目前,市管项目已每天定期将作业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每日班前教育”照片通过项目微信群上报。下一步,各项目要继续做好该项工作,上报的照片应包括班前教育的地点,班前教育的人员及班前教育的内容等关键要素。
(六)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各项目参建企业应高度重视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公司月检、项目周检和安全员日检均要按统一的检查表格进行。检查表格及整改闭合资料应放施工现场,作为监督执法小组检查的必查内容。二是对存在各类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应启动企业内部责任倒查工作。对未按要求组织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项目及责任人员,应按规定在公司内部进行追责处理。三是事故项目在申请事故整改合格后复工时,应同时提交企业关于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倒查工作报告。倒查工作报告应包括倒查结论、追责情况及后续防范措施等内容。
(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监督执法人员应加大对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巡查力度。一是要抽查公司月检、项目周检和安全员日检等三级检查资料。重点关注三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闭合、检查资料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等内容。二是要随机选取5名以上现场作业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抽查其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内容的实际情况。三是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四是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等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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