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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约谈部分地区主管部门负责人

发表于 2016-10-08 | 查看 1113 次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追责到人,对于责任主体,尤其是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要追责到底,从重处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约谈10个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负责人。副部长易军反复强调,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仅要强调企业责任,更要强调人员责任。

今年以来,尤其是7月以后,全国房屋市政工程整体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扭转目前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不利局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约谈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及烟台市、南充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

针对现状,易军指出,面对严峻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一线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始终秉承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的态度,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视不足、补齐短板,全力以赴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尤其是要抓紧、抓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隐患一律停工整改,务必使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虽然我们一直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但是本质安全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很多事故都是由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汇报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时表示。对此,易军强调,要找准、盯紧安全风险大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大风险点进行全面摸排评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认为,现在,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很难落实,这是导致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

易军说,要严查、重罚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对每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和重处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资质或资格该暂扣的暂扣,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的吊销,必须让肇事者付出惨痛代价,让肇事企业难以生存,让所有负有责任的参建单位和个人都受到法律制裁。”

同时,易军强调,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事故信息和上报查处结果。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罚事项的,要及时提出处罚建议,对事故报告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

最后,对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易军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依法履行安全职责。

二要着力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保证严格、规范、公正、高效执法。

三要着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实现企业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

四要着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等制度,并完善相应奖惩机制。

本报记者 林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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