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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6〕101号
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规建处,市质监站、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9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自觉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工作行动领导小组,黄昌鸿副局长任组长,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规建处、局质安处、市质监站、市市政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质安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规建处、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高度重视百日集中严整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部署开展百日集中严整专项工作。要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深安〔2016〕3号)、《2016年建筑施工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16〕23号)、安全生产月系列专项检查方案以及具体工作实际,将本次百日集中严整专项工作要求转发至所有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项目,让这次严整行动的迅速全市全面铺开,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住建厅“五个一批”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要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三类企业、五类工程、十二种行为”重点严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隐患整治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并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三、加强信息联动,及时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住建厅工作步骤安排,抓好行动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执法抽查以及总结工作,及时收集企业上报资料,并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处(含电子版):
1.2016年11月3日前,上报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情况;
2.2016年12月1日前,上报企业自查自纠及抽查工作情况;
3.2017年1月5日前,上报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信息统计表;
4.对于重要情况和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实行即查即报,实时更新。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0月26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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