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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务工支付专户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

发表于 2016-12-15 | 查看 1384 次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治理力度,明年起,新建建设工程无劳务工支付专用账户,不予核发施工许可。
  目前,全市已全面启动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全市各建筑工地必须全部完成实名制管理工作。2017年10月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并逐步实现与人社部门数据共享。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务工实名制将有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在开展实名制劳务工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开展工资分账管理工作,才能有效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的问题。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开户银行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劳务公司)和开户银行应订立三方协议,委托银行向劳务工个人账户划拨工资。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劳务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等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设立劳务工工资专用账户应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建设单位每月应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月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劳务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工资专用账户应在住建和人社部门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专款专用,不得办理其他结算业务。
  从2017年开始,全市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必须要有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和设立了劳务工支付专用账户开展工资分账管理,否则暂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之前已开工项目,在2017年3月底前,也要全部实行劳务工工资分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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